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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府井一口痰50元

2000-09-14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赵建国 我有话说

北京市政府日前颁布并将于10月1日施行的《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》,向步行街上不文明行为亮出了“红灯”。

该管理规定指出,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禁止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、随地便溺及随地丢弃废弃物;禁止随意散发印刷品、张贴广告;禁止随意移动或者损毁公用设施;禁止衣着不整,在公共座椅上躺卧;禁止踢球、滑旱冰和滑板;禁止其他妨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。否则,城管监察组织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以上行为予以劝阻制止。对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、随地便溺及随地丢弃废弃物者,责令其擦净所污染的地面或者清除废弃物,并处50元罚款;对随意散发印刷品、张贴广告者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,并责令清除;对随意移动或者损毁公用设施者,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同时,该地区还禁止流浪乞讨、露宿街头,禁止进行卜卦、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或者赌博,禁止携带犬类等动物以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、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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